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调查专员宋和平:我国宜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技术性壁垒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济体系,加快与国际贸易摩擦相关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建设,健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快速反应机制。要遏制美国的对华贸易保护主义,注重加强中国的反制能力和企业的应诉能力,增强贸易报复的威慑力,这将决定谈判的力度。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于立新:今后一段时期内,如何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遏制对华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程度地维护中国的自身权益,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为此,必须加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的研究预判工作,并成立监督其他国家履行WTO义务的专门信息情报机构,合理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其他成员方对我国实行的各种不公平的或者歧视性待遇及时提起反诉讼。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勇:我国应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就国际贸易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并在其间形成分工合作的研究机制,为我国政府和企业应对国外保护主义做好前期研究,提供对策建议;要支持和壮大中国研究机构的力量,增强他们对政府决策的智力支持,并组建专门的中介组织、咨询企业或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全面的国际贸易咨询服务;要重视加强国际协调,尽可能地通过多边渠道予以解决,促使贸易摩擦非政治化,尽量避免双边贸易战。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陈文敬:我国企业必须学会在规则下竞争,并密切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积极应诉,据理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宜规范出口商的市场行为,避免授人以柄,并通过行业组织协调本行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防止出口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尤其是杜绝个别企业的低价倾销行为,降低国外对中国反倾销指控的几率。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专家李增利:目前的世界规则环境在不断改善,很多贸易案件中方企业心存畏惧,有时政府主动要去向世贸组织提起抗议,结果对方却表示中方根本没有应诉,于是什么也做不了。企业是应对贸易摩擦的主体,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一定要敢于积极应诉。同时,要学会团队作战,不要单打独斗,在拥有自己的律师团的同时,还要想方设法借助政府、协会、商会、使馆之力,有时还应联手自己的上下游进口商,形成利益共同体,这样才能增加把握。不过,最终杜绝贸易摩擦,还是要靠我国企业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才能真正成为贸易的赢家。
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张汉东:从长远来看,积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才能在根本上缓解乃至消除贸易摩擦。一是要立足以质取胜,注重产品差异化和提高质量,调整进出口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跳出同质产品价格竞争的怪圈。二是要进行有力的行业自律,加强国内产业的出口秩序的整顿,避免恶性竞争;同时进行适当的自我限制,当某一市场增长过快导致进口国抵触情绪激烈时,及时降低增速,也可以起到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效果。三是合理运用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权益,充分行使国际规则项下的权利,加大磋商和谈判力度,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全面参与WTO规则的制定和修改,努力营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会长孙振宇:在应对贸易摩擦方面,我们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强政府部门与商会、协会、相关企业与学术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从而大幅度提升中国参与国际博弈的能力和水平。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获得的一项重要权利,我们必须珍惜并运用好这份权利。为了在制订规则中要有中国的声音,有中国的贡献,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世贸组织规则,加快培养我们的专业人才,让他们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在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的谈判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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