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房产的流程一般如下:1、诉前保全的房屋;2、交易房屋是违章建筑;3、产权不明导致纠纷的房屋;4、交易房屋系一房多卖;5、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6、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7、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8、交易过程中,产权人有违法行为的;9、执行案件时,暂无履行能力或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
房产查封是什么意思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
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
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
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九条【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导致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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