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机平台应承担一定责任。
乘客与滴-滴平台及司机之间成立了运输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乘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之规定,滴-滴顺风车司机及平台应当保障乘客安全到达下单地点。而这起事故中,滴-滴顺风车司机将车辆让乘客驾驶,导致乘客无法安全到达目的地,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承运入应当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滴-滴平台为车辆及顺风车司机提供载体,对其派出司机致损行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本案女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其驾驶的行为已超越了乘客的合同权限,主观上亦存在一定过错。
二,女乘客主观上也存在过错。
另外,涉事车辆与第三方货运车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女乘客与货运车司机的责任,如果认定货运车司机有责(全责、主责、同等责、或次责),那么货运车司机应向女乘客、男乘客及顺风车司机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认定货运车司机无责,女乘客应该向货车司机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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