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出具的鉴定意见,属于法定八种证据种类之一。但是,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其证明力可能受到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影响。理由如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意见,并非一律不能采信。对方当事人对该意见提出异议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又没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就应当采信。因此,建议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因为法院委托鉴定的证明力或公信力高于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
一、在我国司法鉴定可单方鉴定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是否准许当事人重新鉴定的申请,首先要看该鉴定是法院委托或当事人自行委托。由于当事人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意见相对于法院委托所作的鉴定意见,可靠性差,所以法律放宽了另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予准许。
如果是司法鉴定,必然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并应当通知双方到场选定鉴定机构,尔后由共同的选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相关鉴定结果,这样的鉴定才是司法鉴定。单方委托鉴定机构所作鉴定不叫司法鉴定,相对方可以不予以认可,法院一般也会支持相对方的。
二、笔迹鉴定无法判定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吗?
对笔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可是,要申请人民法院重新委托鉴定部门的话,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第一次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问题的相关证据,比如当事人提供的检材有问题或鉴定程序违法的,一般是以第二次的结论为最终结论的。
对笔迹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抄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袭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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