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文山州文山市共有三类土地:
第一类片区范围:除城建规划区内的片区和庄子田片区价格区间外,平均补偿标准为61250元/亩。二类区域范围:三七工业园区登高区、马塘工业园区甲马石区、14个城镇建设规划区。平均补偿标准为24752元/亩。平均补偿标准为20335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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