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第一继承存在如下几方面的区别:
(1)发生情况不同,即代位继承是在发生法定情形时,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的法律制度;而第一继承就是法定继承的直接继承权,它不需要代位。
(2)范围不同,即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而第一继承就是被继承人。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
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
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主体不同。
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第四,适用范围不同。
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所以转继承可以遗嘱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全文7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