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提交材料
各旅行社登入浙江省旅游局官方网站提交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具有特定语种的文凭或语言学历证明扫描件。其中,西欧小语种要有该语种大专文凭或同等学历;东南亚语要有该语种大专以上文凭,或高中文凭且有东南亚华侨证明;韩语要有该语种大专以上文凭,或高中文凭且有该朝鲜族身份证明)。
3、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4、1寸免冠彩照扫描件。
二、书面递交材料
领表和填表。由旅行社派专人到温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领取《临时导游证审核登记表或登录浙江省旅游局官方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临时导游证审核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申报和受理:
A、将填写好并已加盖旅行社公章的《临时导游证审核登记表及办证所需提交的证件{见上述提交证件内容1—4(原件仅供交验,保留复印件)}和两张1寸免冠彩照(申请表贴1张,备1张制证)交到温州市旅游局,由相关人员受理,并初审办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B、初审通过后,交由所属地旅行社协会进行培训考核,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报温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部门。
四、审批。温州市旅游局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申报材料签署审批意见。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时效。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为三个月,并不得展期。
六、发证。各地市建立临时导游员档案,制卡发证。
全文5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