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导游证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然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是因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的导游证。
一、申领临时导游证的条件以及程序
(1)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
①必须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特定语种语言,主要是指英、法、日语以外的语种。②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人员。这一条的条件是旅行社“需要”“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人员。实践中,国际旅行社经常接待来自小语种国家的外国旅游者,旅行社所在地又缺少这一语种的导游人员,为解燃眉之急,需要聘请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临时从事导游活动。为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规定领取导游证的条件和程序的同时,还做了例外性规定。其核心内容就是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人员可以是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2)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的程序
临时导游证,由旅行社根据需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审核颁发。
二、正式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区别主要如下:
1、有无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即正式导游证持有者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者;而临时导游证的持有者是没有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没有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者。
2、有无语种语言能力限制
即正式导游证的持有者无语种语言能力的限制,正式导游证的持有者可以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也可以是不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而临时导游证的持有者必须是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否则便不具备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
3、领取导游证的程序不同
申请领取正式导游证是由申请领取者个人向旅游行政部门领取;而临时导游证则是由旅行社根据需要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4、有效期限不同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也就是说在这3年内不参加每年的导游年审,导游证的资格取消。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即既可以是数天,也可以是1个月或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颁发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亦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而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亦即由国家旅游局规定。应当明确的是,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并不意味着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必须由国务院旅游部门制作,而是可以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样式规格并统一制作,也可以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规定样式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制作并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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