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法律规定,只要父母没有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那么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就是父母。如果父母失去监护能力或者死亡,那么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顺序担任。
民法典父母离婚后孩子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全文4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