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嫁出去了还要赡养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赡养的对象如下:
1、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嫁出去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女儿作为成年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跟女儿是否结婚没有关系,只要女儿已经成年,并且可以独立生活,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父母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成年子女拒绝赡养的,父母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给付抚养费,人民法院立案后,确认情况属实的,会作出相应的判决,让成年子女定期给付赡养费,赡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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