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辞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3-03-16 21:21:23 3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职工被迫辞职的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员工“被迫辞职”是否也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如果“被迫辞职”的理由是成立的,无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是否需提前通知,可分4种情况来理解:

(一)需提前30天通知的辞职:正常情况下以个人原因辞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二)需提前3天通知的辞职:正常情况下在试用期内以个人原因辞职的,提前3日通知即可。

(三)需通知但无需提前30天的“辞职”:公司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

5、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也就是说,这些情况下,员工可在通知单位后立即离职。

(四)无需通知直接走人的“辞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内吗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方面: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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