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职留薪的最新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人经常对工伤职工的停职期限和工资保留期有很多疑问。今天,武汉著名的劳动争议律师将带领我们了解受伤工人的停职和工资保留期的相关问题。
1.工伤工人的工资期限是多久?
职工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接受治疗、在接受治疗期间保留薪资及福利待遇的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受伤工人的停职和工资保留期能否延长?
因重伤或特殊情况,工伤员工可以适当延长停职和留薪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单位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暂停和保留工资期间不工作的员工的工资?
根据规定,在停工工资保留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因此,即使员工不工作,单位也不得拒绝支付其工资。
4.用人单位能否在暂停和工资保留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因职业病或者工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暂停和工资保留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如果受伤工人在暂停和保留工资期满后不上班,雇主能否将其视为旷工?
首先,雇主应确定受伤员工的停工假期是否真的过期,是否存在延长或重新计算停工假期的情况。
第二,如果受伤员工不存在上述情况,且停职和工资保留期已过,用人单位应通知受伤员工进行劳动能力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评估,他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福利。
最后,配合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受伤员工在停工和停薪期满后拒绝参加劳动能力评估,导致无法判断其是否已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将其视为旷工。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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