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财产了遗赠税怎么交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为防止房屋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环节的营业税(增值税),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等)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
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接受遗赠房产的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和缴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受遗赠取得房产的过户,可以由受遗赠人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单方申请登记。受遗赠人可以通过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办理登记。如果不能提交前述材料,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5、遗赠人生前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
(二)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材料查验或接受询问。
(三)经查验或询问后,符合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受理。
(四)受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相应审核规则进行审核。
(五)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关于缴税问题,遗赠房产过户要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公证费、评估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要根据相关规定。同时,如果过户房产进行出售的,还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遗赠房产过户交税标准
(一)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二)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三)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四)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五)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