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申请流程包括四个步骤:提出申请、组成专家组、得出结论和送达结果。如果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费用;如果没有加入工伤保险,则由企业承担责任。专家组由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进行鉴定。
工伤鉴定的申请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专家组由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鉴定结论应在作出之日起20日内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如果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当认定为工伤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应费用。如果没有加入工伤保险,则由企业承担责任。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或情况紧急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因此,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在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要满足上述时间限制和申请条件。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在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专家组由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进行鉴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在作出之日起20日内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若单位已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应费用;若未加入工伤保险,则由企业承担责任。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在提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满足时间限制和申请条件,同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