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新房的质量不合格,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是楼上由于装修不当等过错造成的,由楼上负责维修。
(二)如果已过房屋质保期,属于整楼公共部分,比如说是下水道主管道保养问题需要维修的,而收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由物业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如果没有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共有部分的应当由房主共同承担。
(三)如果是楼上专有部分出现问题的,按公平原则仍然由楼上承担费用。如果提起诉讼,可能需要作相应的鉴定,鉴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和损失的数额。注意保存《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收据等证据。
一、物业有没有义务帮助业主解决漏水问题?
物业没有责任,需要由邻居负责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可以先找物业维修,如果不维修,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如果发生漏水事故,可以与楼上业主协商或通过物业、居委会等协调解决,查明漏水原因,然后商讨解决办法。如果经专业人员勘察,漏水确因楼上业主导致,楼上业主又不肯处理和赔偿,楼下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商品房屋顶漏水谁负责?
一般由开发商、楼上住户或房屋所有人负责商品房屋顶漏水事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房顶漏水属于开发商工程质保的范围;超出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负责;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由楼上住户造成的,可以要求楼上住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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