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护人的作用和意义分别如下:
一、作用。
1、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2、是发动群众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的一种有效形式。
二、意义。
1、保护广大劳动者和设备的安全;
2、防止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危害;
3、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4、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
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力有什么
安全监护人应监护被监护人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并监督被监护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发生违章操作行为,监护人应对指定的工作人员工作全程进行监护,监护人要暂时离开被监护人应停止工作。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一)正确安全组织工作;
(二)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三)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
(四)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到位;
(五)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六)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会场、车站、学校超市、矿山、金属化学、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隐患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安全员,按时巡查,做好点检交接整改记录。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生产班组管理安全干部;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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