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法律对此是允许的。
2、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协议的这些约定是合伙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有限合伙人理应遵守。
3、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以使其他合伙人有所准备,防止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合伙协议约定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的,也给其他合伙人考虑是否购买的时间。
一、股份转让需要合伙人同意吗
首先要看你合伙协议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办理即可。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何
1、对股东的效力
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因此,可以认为,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记载到公司章程或取得出资证明之日起,买方即取得股东资格,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对公司的效力
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
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里所谓的“合法转让”,包括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股权变动登记手续。如果股权转让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则不能对抗第三人。显而易见,凡股权转让,均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全文7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