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董事可以辞职吗
执行董事在任期未满前可以离职,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建议召开股东会决定。
二、股东可以解聘执行董事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有权解聘执行董事的,解聘执行董事的由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议中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可以解聘。同时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如果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公司可以设立执行董事,由执行董事履行董事会的职权,而相关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三、董事会组成人数及任期
1、董事会组成人数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50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人数原则上应当为奇数,以避免董事会表决僵局。董事会董事人数必须维持在法定人数以内,一旦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股东会需召开临时会议补选。
2、董事任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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