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并不明确,只明确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多种因素去确定。而针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赔偿数额的问题,多地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实践等情况制定了相应计算规定。总的来看,在我国精神抚慰金一般不会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但各地关于精神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多种法定因素斟酌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认定中,很大一部分补偿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救助伤员,并请保险公司到现场来审查,对交通事故进行明确认定,为后期的赔偿打好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是因为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可能不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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