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
时间:2023-04-30 08:13:20 23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留置权先于抵押权。法院处置抵押物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该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与留置竟存时,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顺序到这里也有了答案,这一法律知识也提醒我们广大债权人,在遇到财产抵押的问题时应当注意财产本身是否有其他权利竞存,也就是权利瑕疵,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全文2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留置 最新知识
针对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车押买卖协议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实现顺序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