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本身是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所以,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调解书,那么权利人可以在强制执行申请期内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义务人履行生效仲裁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义务人在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仍然不主动履行,那么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账户等,实现债权。
劳动仲裁调解的流程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3、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4、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6、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7、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