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具体而言,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一次超过四十四小时的都属于加班,应该依法给予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孕妇工作时间是多久
目前没有对孕妇工作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下:
1、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
2、孕妇之前从事的是第三级体力劳动的,怀孕之后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做这一类工作;
3、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
一、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计算如下:
1、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发放其本人的基本工资,除此之外还有生育津贴,应当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月标准来支付;
2、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3、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4、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
总之,我国相关法律目前没有对孕妇工作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同时孕妇不得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同时,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发放其本人的基本工资,除此之外还有生育津贴,应当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月标准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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