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保护与破产的区别包括设立目的、价值功能、采取措施和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等方面。破产保护的目的是挽救企业,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破产的价值功能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破产保护方案需给予债务人一定的时间提出,并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是破产保护使债权人获得实际利益,破产使债权人失去实际利益。
破产保护是指,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不论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债务人需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对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对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产生的影响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2.破产保护与破产的区别有:
第一,设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挽救企业,后者在于使企业消灭。
第二,价值功能不同,前者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后者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第三,采取的具体措施不同。
第四,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不同。
破产保护与破产的区别
破产保护与破产的区别在于,破产保护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享有的某种权利,而破产则是指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导致其财产被清算并分配给债权人的一种法律程序。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也可以被申请破产,而破产保护则是指在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享有的某种权利。
破产保护与破产的区别在于,破产保护只存在于破产程序中,而破产则是一种法律程序,适用于所有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另外,破产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破产的目的是为了偿还债务。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也可以被申请破产,而破产保护则是指在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享有的某种权利。
破产保护与破产的区别在于:破产保护只存在于破产程序中,而破产则是一种法律程序,适用于所有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破产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破产的目的是为了偿还债务。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也可以被申请破产,而破产保护则是指在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享有的某种权利。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