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后能否继续工作
国家公职人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后能否继续工作,取决于受到的处分。如果他们被解雇或解雇,他们就不能继续工作。《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等级;受到撤职处分的,按规定降职。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被辞退的,其与本单位的人事关系终止,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务员。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期间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有悔改表现,又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解除处罚。处分解除后,薪级、职级、职务晋升不再受原处分影响。但是,免去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军衔、职务。二是如何规定公务员的处罚种类和期限。对违反行政纪律的主体要予以警示,使其知道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做到警醒,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决不再犯这种错误。这种处罚适用于轻微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警告的惩戒期为六个月。2。记过记录。记录或登记过失以表明处罚意图。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较轻的,适用这种处罚。记过处分期限为12个月。
3。记录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失,以表明严惩的含义。这种处罚适用于严重违反行政纪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记大过的处罚期为18个月。
4。降低他们的工资标准。这种处罚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损失,但仍可以继续担任现职的人员。降职的处罚期为24个月。5。免职。这种处罚适用于严重违反行政纪律,不再适合现任职务的人员。开除的处罚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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