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属于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合法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约;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其他。
一、被裁员如何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裁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的解除期限是多久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期限如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单方面解除;其他。
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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