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对于政府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时间:2023-05-08 11:54:42 2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对政府选定的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不满如何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有规定。对政府选定的评估机构不满意的,可以协商确定。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被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和用于财产交换的房屋的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计算,以及相关评估结果的复核、评估和鉴定。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并对出具的鉴定意见和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或者采取抽签、抽签等随机方式,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当事人不正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接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二是房屋拆迁鉴定签字后,房屋拆迁鉴定还要多久?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房地产价格进行估价,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房屋拆迁评估流程如下:

1。初步谈判和现场调查。2。

3。

4。

5。

6。交货报告。送到搬迁户。

7。

8。把报告归档。

大约需要10-20天。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向拆迁管理部门报告。一是搬迁的解释。这两项工作相对困难。因为进了房子,首先是老百姓是否认可拆迁。另一个是搬迁的解释。其实,评估公司并不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样,只是几份报告而已。在本次拆迁工作中,评估公司将在拆迁户全部搬走后才能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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