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任职条件
时间:2023-04-02 02:40:42 2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一、怎样挑选物业管理公司

应当由业主大会以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的决议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该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物业服务的项目和物业收费标准、收费方法等。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从事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2)选择管理规模较大的物业管理公司。(3)选择经营意识强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欠物业费被起诉怎么办呢

欠物业费被起诉,可以跟物业公司协商后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对方一般会撤诉。也可以在庭前调解阶段,经过调解支付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小区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条件: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11、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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