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一、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可以变更更名吗
房屋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改名,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改造;
3、房屋损坏;
4、房屋闲置。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等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和收入,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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