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公证遗嘱可以代位继承吗
民法典公证遗嘱不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只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代位继承有哪些特点?
代位继承的特点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3.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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