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债权人怎样写委托书
委托人:(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单位的,写明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代理人:(1、律师、法律工作者或所在单位人员代理的`,写明执业证书或身份证号码及所在单位全称,并提供单位盖章证明;2、亲属间代理的,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以及亲属关系,并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3、基层组织推荐代理的,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并提供基层组织盖章的推荐函。)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代为处理公司破产案件相关事务,有权代为提交申报资料,变更或放弃所申报的债权,回答询问;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权利;代为履行义务;签收法律文书。
除委托人书面撤销外,代理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破产程序终结时止。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二、破产债权人的分类
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1]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
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
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
三、破产债权人的义务
1、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应停止申请对债务人的个别强制行程序和要求债务人个别清偿债务;
2、债权人有义务遵守债权人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履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3、对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法院批准的和解协议,债权人有遵守和执行的义务,在和解整顿期间,债权人非依和解协议不得要求债务人个别清偿债务,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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