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有补偿吗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该集体,并且是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一的,就是可以享受拆迁利益分配的(包括平方)。 2、拆迁补偿主要看被拆房屋所有权,如果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其中一份,拆迁时同样有补偿;如果房屋归男方,虽然户口还在同一地址,不给于补偿。 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离婚后,户口一般会重新迁出,而对于拆迁补偿的认定一般是以户口为准的,拆迁部门在对赔偿情况进行认定时,也需要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的,对户口情况进行清查,对于符合户口条件的,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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