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合同老板不同意离职走了发工资吗?
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行辞职并离开公司的员工是否有权要求支付薪资的问题,我们总结了以下法律观点以供参考:首先,如果您在未签署相关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选择离职,那么您完全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机构要求该雇主支付您所拖欠的报酬、押金以及未签署的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等等;必须明白的是,从您正式离开该公司的那一刻起,根据我国地方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
另外,劳动争议案件中,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性证据及其细腻就是关键要素,比如能展示出您作为员工身份的工作证件或者工作名牌(最好还能加盖公司章印)、工资卡交易记录、详细完整的考勤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备具原来劳动者姓名以及公司公章或老板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等等;值得指出的是,即使您没有上述所有证据,您仍然完全享有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只是可能面临着失败诉求的风险而已。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离职到期当天不上班会算旷工吗
在劳动合同即将期满的当天,如未能履行出勤义务,并不视为旷工。
而旷工则系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之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之状态下,所进行的缺勤行为。
此种情况将按照工作日进行计算。
自劳动合同过期之日起,便可理解为双方已终止了劳动关系。
若经双方面磋商达成共识,亦可续订此前合同。
倘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约,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视劳动者工作年限为1年领取1个月的工资数额。
但若如劳动者满足《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之请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予以拒绝,便是违反法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视劳动者工作年限为1年领取2个月的工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n(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n(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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