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属于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的,由法院判决。此外,军人离婚财产分配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以军人名义支付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2、军人获得的住房补贴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于军人个人所有。
经济适用住房的分割。离婚时两人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下:婚前财产属个人,共同财产平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财产的分割上还是先由夫妻协商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等原则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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