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方的婚前房产拆迁款以及用拆迁赔偿买的房是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3-03-15 09:40:37 1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人婚前财产婚后拆迁,买房登记在夫妻名下,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在离婚时,法官将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龄长短、是否有子女、是否有过错等因素来判断离婚时的分配比例。

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拆迁后,房屋拆迁的一切补偿,都属于被拆迁人的个人财产。

假如被拆迁人拿到拆迁款买下了房子,并登记在他个人名下,那么本质上新房仍然是他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婚前个人房子,婚后房子拆迁离婚后是否是共同财产?以上就是关于相关信息的介绍,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向相关律师咨询!

一、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赠送的房子不可以收回,但是具体的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一定的区别对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一定的撤回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房屋说如果过户的话,那么就意味着所有权已经完全转移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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