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办理要件:
申请危房鉴定、完损等级鉴定或可靠性鉴定,需提供材料:
鉴定申请报告(须符合辖区政府部门要求规定)
鉴定申请登记表(受理登记窗口提供或鉴定所网站下载)
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与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与复印件
房屋竣工图纸与验收资料、地质勘测资料等有关原始技术材料
必要时,应提供房屋变形检测与构件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勘测检测单位提供)
申请绿色通道的,还需提供房屋现状与危险点的彩照
申请房屋加层、扩建、改建(或补办手续)可行性评估咨询,需提供材料:
评估申请登记表(受理登记窗口提供或鉴定所网站下载)
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与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与复印件
房屋竣工图纸与验收资料、地质勘测资料等有关原始技术材料
房屋变形检测与构件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勘测检测单位提供)
申请房屋司法鉴定、纠纷仲裁、安全事故质量鉴定或工程影响质量评估,需提供材料如下:
书面委托书(由司法或仲裁部门、事故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提供)
申请登记表(受理登记窗口提供或鉴定所网站下载)
必要时,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与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与复印件
房屋竣工图纸与验收资料、地质勘测资料等有关原始技术材料
必要时,应提供房屋变形检测与构件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勘测检测单位提供)
申请绿色通道的,还需提供房屋现状与危险点的彩照
二、鉴定工作办理流程:
温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地址:鹿城区环城路绿景大厦B幢三楼
办理时限:
预受理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将派员到现场勘查;办理要件齐备后,自正式受理登记之日起,各类房屋安全鉴定办结时限承诺如下:
危房鉴定: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公示时间)
凡涉及房屋安全的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有证据显示确有特别严重险情的以及上级交代的特殊任务,将采取特事特办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鉴定,提前完成。
凡遇因结构情况复杂、鉴定难度大或其他特殊任务(如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救援排险任务)严重影响而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将提前告知办事对象,并明确需延长的时限。
注:危房鉴定是免费的。如确定系危房,C级危房需进行修缮、加固,D级危房则不建议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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