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申报人员为龙湾区离退休公务员、工勤人员、事业单位职工
2、申请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及住房面积未达到控制标准面积
申报资料
1、要求住房补贴报告。
2、住房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
3、退休证复印件(带原件)。
4、工龄证明(2006年工改审批表)。
5、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带原件)。
6、全家户口簿复印件(带原件)。
7、配偶单位住房补贴证明。
8、申报单位张榜公布公告证明。
9、婚姻证明。
10、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单复印件,带原件)。
1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带原件)。
12、编制证明单。
注: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温州市龙湾区住房保障科
办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5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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