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关市就业局
服务对象个人
收费情况不收费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71-87915176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15176
受理窗口地址单位实际经营所在街道人力社保站
受理时间安排即时
设定依据
1、《就业促进法2、《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3、《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5、《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10号)
受理条件
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体劳动者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服务指南
申请材料:
(1)《杭州市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2)人力社保、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办理程序
社区受理——街道初审——区审核——市决定——街道反馈——市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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