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将当事人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依法陈述和辩护。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将当事人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纪律处分、期限等情况以及陈述权和辩护权。经审查,当事人的抗辩事由不成立或者逾期不抗辩的,应当作出列入抗辩事由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有关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二)事实、理由、依据,期限、纪律处分,以及作出纳入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当事人权利救济的方式和期限;(4)整改和信用修复的方式和期限等。
公司未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申请社会保障。但是,一些非正规企业为了减轻自身负担,上班时没有缴纳社保。当员工发现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时,会积极维权,要求补充社保。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如果发现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报告是否可以申请社会保险。
2。社保机构确认无法补缴社保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职工可以申请仲裁。
另外,劳动仲裁解决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但是,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社保。为此,原因如下:
1。公司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
2。公司、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之间因拖欠发生的纠纷属于代收代付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范围,不属于社会保险纠纷;
3。如果社保机构回复无法弥补,员工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公司根本不办理社保手续,那么员工可以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社保,公司将为员工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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