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如果不续签,合同将终止。然而,从法律上讲,为了保护工人的利益,公司必须改变它是否想继续履行合同。事实上,一些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基本情况在续约时降低约定的工资。如果减薪,员工可能会辞职,因此他不同意续签
在实践中,当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通常必须根据其基本情况,考虑到自身利益,确定并重新定义合同。但是,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员工减薪。因此,尽管公司提议续签合同,但如果减薪,工人可以拒绝。拒绝后,并不意味着合同不再签订。然后公司必须赔偿工人并给予经济补偿
然而,一些非正规公司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因为他们与工人续签了合同,工人自己也不同意。如果您遇到这样的公司,您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如下:
1。工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上诉书一式三份
(2)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雇主的工商登记资料
(3)工人本人身份证副本
(4)证据副本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作卡、考勤记录、同事见证等。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最后,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必须找到工人是否续签。如果它不关心合同,它可能不得不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者遭受损害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这项规定,雇主与工人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以维持或提高工资标准,也可以降低工资标准。如果雇员不同意“维护或改进”,雇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来终止合同;如果工人在工资较低的情况下不同意续签合同,雇主应在终止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这种减少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首先,它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第二,新的工资标准不得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未明确规定劳动报酬标准和劳动条件,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约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标准的,国家适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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