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1年仲裁时效内申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因此,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必须遵守法律的仲裁时效规定,否则会丧失得到救济的权利。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相关材料。
(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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