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3)所欠税款、债务。
一、合伙清算的法律规定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清算相关事务:
3、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
人,并于在报纸上公告。
4、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
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
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5、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向企业登记机
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二、公司倒闭欠款可以要回来吗
公司倒闭欠款要还。公司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2、公司的欠税;3、公司的债务;4、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有限公司清算债务怎么办?
公司在解散之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负责清理公司资产、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等事宜。公司财产需按顺序支付以下项目: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再由公司股东按比例分配。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