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需要到房管局备案吗?需要。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在房屋租赁中,以下两类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一是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是对于租房用于居住的承租人《房屋租赁许可证》是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所以需要向房管局办理相关许可证。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到房产局备案
一、必收证件
1、房屋权属证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协议书(原件)
3、出租方及共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4、承租方有效身份证件(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5、登记部门要示提供的其它资料(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申请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缮证→计费→收费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具体分解:
受理:即时办结;审核:4个工作日;缮证:0.5个工作日;
计费:0.5个工作日;收费:即时办结;发证:即时办结;
四:收费标准
租赁管理费(交易手续费):
住宅:100元/套(出租方交纳)
非住宅:(出租方交纳)
1、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件200元;
2、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5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件300元;
3、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件500元;
4、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每件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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