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铺租赁提前收回需赔偿吗
1、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约定支付,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的,则按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
3、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避免此类纠纷,房屋租赁双方在确立合同时要权责明确,一旦发生纠纷,通过法律通径解决时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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