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每批次共有产权保障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市住保办和区住房保障部门会组织安排轮候家庭和个人选房,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先后顺序,由市、区住保办根据轮候家庭和个人申请登记顺序,结合实际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也可采用公开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
人们耳熟能详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这两个名词,将逐渐退出南京的住房市场。今后,买不起商品房的市民可以购买共有产权房,即由政府和市民各出一半的钱买下来的房子;而公租房与廉租房正式并轨后,统一变更名称为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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