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或陷害罪行在多数情况下都不会自动转变为掩盖和遮盖罪行。
协助或陷害罪行通常是指某些人明知他们的同伙正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却依然为这些非法犯罪行为提供必要的网络连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输送以及广告推送、支付结算等等技术支持,同时可能还包括提供相关的财务帮助。
而掩盖和遮盖罪行则主要涉及到对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隐藏、转移、收购、代理销售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来掩盖和遮盖这些非法收入。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仍然选择窝藏、转移、收购、代理销售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来掩盖和遮盖这些非法收入,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5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