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或调解。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办理复婚登记所需要的证件
办理复婚登记所需要的证件与办理结婚登记的差不多。只是多了一张离婚证。具体来说,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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