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10点左右,位于苏州街XX大厦内的两刻钟科技有限公司,与其30多名员工发生解约纠纷。公司因转型需要,临时通知员工变更已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不签订者可选择离职。
公司员工王先生称,19日晚10点多,员工们临时收到第二日上午开会的通知,次日开会时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从O2O(线上线下)转变为C2C(个人对个人的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同时要改签合同,我们原来的合同上每个月底薪5000元,但如果改签后,我们就没有了底薪,原来合同签的是有底薪的,现在还没到期却要临时改签,这是在侵害我们的权益。
多名员工表示,公司在临时约谈的过程中仅给出员工两种选择,其一是要求员工签署离职申请表,其二是改签合同,公司负责人曾表示,若在当天不选择其中一份签字,则视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部分员工绩效连续不达标,公司背负巨大的运营成本压力,所以希望这部分员工选择新的运营模式,并已拟订好补充协议;对于超过三个月试用期并不遵照执行的员工,公司会依照《劳动合同法》做好补偿工作;对于绩效不合格、未过试用期又不遵照执行的,公司只能依法与他们协商去留问题;对自愿选择离职的员工,公司会在本周内将本月薪资予以结清。
>>律师说法劳动者可拒绝不合法要求
北京姜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要求改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要求劳动者签署离职申请书也是在让自己的违法行为合法化,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劳动者完全有权拒绝单位不合法的要求。拒签后,如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承担赔偿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也有权对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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