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佛山无劳动关系居民将纳入“大社保”
没有参加工作无劳动关系的佛山居民也将可以参加养老保险了。记者昨从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佛山市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已出炉。《意见》将为佛山城乡居民纳入“大社保”开辟新通道,也为农村居民提
没有参加工作无劳动关系的佛山居民也将可以参加养老保险了。记者昨从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佛山市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已出炉。《意见》将为佛山城乡居民纳入“大社保”开辟新通道,也为农村居民提供参加“新农保”外的另一种选择,是佛山建立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新跨越。
比“新农保”门槛高待遇也高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新农保’政策是基础性的保障。而引导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为佛山城乡居民纳入‘大社保’开辟新通道,其缴费会相对多些,待遇也相应更高。目前,佛山市城镇职工养老金平均约1200元,会比‘新农保’高出一截。”有关人士分析指出。
城乡居民主要指无劳动关系的城市或农村居民,包括无业人员等。据了解,目前这部分人群中,有部分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或享受全征土地养老保险补贴,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员在“大社保”之外。
劳动部门指出,本《意见》会建立全征地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向职工养老保险的过渡机制。比如,原已参加全征土地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的村(居)民且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申请按对应年度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补足已参加全征土地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差额部分。补缴差额保险费后纳入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其缴费年限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另外,从其提出的“距退休年龄15年以上(含15年)的人员,应通过加强就业培训等方式,鼓励其在就业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见,引导有条件和意愿的城乡居民通过就业从而实现参保仍是重要方向。
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探索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意见》旨在建立起与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统筹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也是引导城乡居民纳入“大社保”的初衷。
据了解,《关于佛山市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佛办发[2009]18号)对实施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作出部署。《意见》将坚持政府扶持、鼓励集体补贴、个人缴费为主的基金筹集原则。
其中,从政府扶持方面看,区、镇两级财政将对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35周岁的参保人(含本意见实施前,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村(居)民)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对应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最低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单位缴费比例的10%至30%计算(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10%至30%);补贴年限最长为15年。
如果按10%进行补贴,据初步预算,目前全市符合该年龄标准的人数达428440人,按照平均7.5年/人计算,政府财政负担约9亿元。尽管这一扶持方案仍在征求意见,但佛山力推这一惠民新政的决心可见一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