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具备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市内户籍人员返回本地就业参保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我市为待遇领取地,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连续缴费满五年且最后缴费地为我市,外省户籍人员最后缴费地为我市且在本省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3、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入的人员;
4、符合国办发[2009]66号文第五条规定的人员;
5、符合粤人社发[2013]70号文规定的人员。
6、符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转移条件的人员
业务情形1:养老保险转入申请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本省户籍人员正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本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我市,且省内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市户籍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要求将省内市外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转回我市后继续延后缴费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省外市户籍参保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但在我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申请将省内市外参保缴费年限转入我市后继续延后缴费的
5)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入的人员
6)外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领取地按规定确定为我市的;
7)外省户籍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正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业务情形2:医疗保险转入申请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正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业务情形3:失业保险转入申请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正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失业保险转入申请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根据实际进行填写,收取原件
纸质
《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收取原件
纸质
委托书原件
1、委托书上要及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收原件;2、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
纸质
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纸质
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
纸质
表2养老保险转入申请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户口本
1、核查原件,收取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本市户籍的须提供。
纸质
商调函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主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局加盖意见;3、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入的,提供。
纸质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2、收取原件。
纸质
《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收取原件
纸质
委托书原件
1、委托书上要及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收原件;2、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
纸质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1、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复印社会保障卡;提供存折的,复印存折首页;提供银行借记卡的,提供有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资料单2、有重复缴费年限的须提供
纸质
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纸质
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
纸质
表3医疗保险转入申请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根据实际进行填写,收取原件
纸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收取原件
纸质
本人社保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医疗个账转入的须提供。
纸质
委托书原件
1、委托书上要及有申请人签名并盖指模,收原件;2、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
纸质
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
纸质
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3、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
纸质
三、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
1.申请。申请人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前台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办理结果。
(二)、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
1.申请。申请人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前台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不予通过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4室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等公交车,在劳动局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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