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存在合同关系;承租人在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又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合法转租,此时,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但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出租人无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转委托后发生纠纷后谁负责
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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